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对此,西襄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汾网事了”,不恶意造谣、警迅即查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博眼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
山西警方提示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同时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男,该贴发出后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不轻信传言,36岁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公民上网,为了吸引眼球,表示担忧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6月9日上午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到案后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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